近日,有媒體報道,達內教育借招聘名義,告知前來應聘者要想入職需要先培訓,并要求應聘者繳納培訓費,甚至誘導他們貸款進行繳費。
達內教育在天津、廣東等地多個校區被學員投訴存在誘導學員簽貸、虛假承諾就業等問題。
公開資料,達內教育是一家IT職業教育集團,目前開設Java、Java大數據、Android、iOS、PHP、軟件測試、嵌入式、C++、C#、UID、UED、產品經理、Linux云計算、Web前端、VR、網絡營銷、高級電商、主辦會計、Python等21大課程體系。
在小紅書上以“達內公司”“達內教育”等為關鍵詞檢索,發現大量網友的投訴和退費求助,涉及全國各地的達內分公司、多種課程內容,金額大多超過2萬元,較早的投訴甚至可追溯到2022年。
據北京日報報道,“先學后付”實際上已成為不少培訓機構的套路,他們大多宣稱零基礎、保就業,“邊學邊接單,學習無壓力”,明確表示“包分配”,更有甚者直接在合同中約定“保障學員結課起90個工作日內兼職可賺回等額學費,就業薪資均在8000元以上”。
“先學后付”維權困難重重。多位網友坦言,在從求職變培訓的過程中并未意識到自己正在進行貸款。某網友通過短視頻平臺刷到可以兼職的公眾號,并在小程序里找到了批改作業的兼職,聯系后對方卻介紹起AI寫作,僅需開課費19元,并讓她填了一份表格,當時她并不知道那份表格其實是第三方平臺的貸款合同,直到逾期違約才發現問題。還有網友反映,自己是奔著“就業保障”去的,也如約完成了培訓,但機構推薦的工作質量堪憂,不僅薪資不高,而且入職不久即被開除,培訓機構卻聲稱已幫助學員就業,履行了合同責任,后續情況與培訓機構無關。
對此,有媒體聯系了達內教育客服電話,客服回應稱不了解這個情況,隨后又表示將聯系相關人員回復,但截至發稿時,記者暫未收到回復。
據九派新聞報道,早在2024年8月,王志強(化名)在BOSS直聘應聘"大數據分析助理"時,達內工作人員承諾"保底4000元轉正",讓其簽訂18800元的分期培訓協議。如今完成培訓的他發現,這一“就業保障”更像是一場美好設想。
“所謂的‘企業內推’,只不過是工作人員用我的賬號在各大招聘平臺上盲目投遞簡歷。”王志強無奈地表示,“真正的求職過程依然要自己去找、自己去投,和普通求職者沒什么區別?!?/p>
更令他失望的是,盡管他努力面試了12家企業,但實際待遇與培訓前的承諾相去甚遠——最高的月薪僅2800元,不僅遠低于4000元保底的承諾,甚至還不夠償還每月的培訓貸款。
"每月要還1567元,逾期違約金是本金的50%。"王志強向記者展示的融易分期還款明細顯示,其債務已累計至21100元。
據黑貓投訴平臺統計,近30天涉及達內教育的培訓貸投訴達53起,金額數萬元不等。
這幾年教培機構成了跑路亂像的重災區,一個接一個。
據中國質量萬里行,2025年第一雷,作為有著“中國第一家少兒編程美國上市公司”稱號的教培公司童程童美暴雷,一夜之間全國多地不少門店都關閉了,許多員工控訴公司出了事,自己成了棄子。家長們叫苦連天,這個錢想要拿回來是難如登天,童程童美的課程學費多則十幾萬,少則幾萬,此次跑路事件涉及了全國230多個線下校區。
美吉姆,這個所謂的“早教第一股”如今也早已黯然退市了,家長們也沒有拿回來自己的學費。
據華商報報道,2024年5月,家長劉女士說,她在西安美吉姆早教給孩子報了178多節早教課,花了約2萬元,還有65節課沒有上?!?月1日我們來這個商場了,看到早教店很正常,9月2號一大早就聽說西安所有連鎖店關門跑路了?!?/p>
家長田女士說,去年她花了兩萬多元在這里報了早教課,目前只上了一半課。另一名家長給記者看了他們的微信維權群,“群里有300多人,統計退費金額,目前有100多人共計100多萬元,如果把西安區域所有家長的退費金額算起來,金額一定非常巨大。”這名家長說。
針對此事,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指出,若培訓機構未明確告知貸款風險、退費條件,或合同存在加重消費者責任的條款(如“優惠班次不退費”),則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排除消費者權利”。
付建表示,消費者在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舉報后仍然得不到解決的情況下,可以向機構舉報。若協商和投訴無法解決問題,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解除培訓合同和貸款合同,要求培訓機構退還費用、賠償損失,并要求其承擔因逾期還款給個人征信造成不良影響的責任。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自豪認為,部分機構以就業名義誘導消費者培訓甚至貸款,不僅違反了法律規定,還可能構成欺詐,嚴重損害了求職者的經濟利益和就業信心。同時,此類行為破壞了就業市場的正常秩序,削弱了公眾對職業技能培訓的信任。
張自豪說,如果培訓機構夸大或虛構就業保障、薪資待遇、培訓效果等,誘導消費者報名培訓并貸款支付學費,可能構成虛假宣傳。張自豪還認為,“先學后付”模式在實際運行中確實存在監管漏洞,主要體現在資質審核不嚴、資金監管缺失、虛假宣傳監管不足、投訴處理機制不完善以及貸款平臺監管薄弱等方面。這些都導致消費者在選擇此類模式時面臨諸多風險,尤其是在維權時處于相對弱勢地位。針對這些問題,市場監管部門、教育部門、金融監管部門、網信部門以及公安部門等應承擔起相應的監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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