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16日發布兩個文件,對深圳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利息補貼政策進行調整優化,涉及提高貸款額度、下調首付款比例、加大利息補貼力度等多項舉措。3月24日起,深圳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提升至231萬元。
當日發布的《關于〈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的補充規定》對深圳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作出調整。一是上調最高(基礎)額度:個人申請,最高額度從50萬元提高至60萬元;家庭申請,最高額度從90萬元提高至110萬元。二是調整最高額度上浮情形和比例:購買首套房,上浮比例從20%提高至40%;有兩個及以上子女的家庭購房,上浮比例從10%提高至50%;新增購買深圳保障性住房上浮情形,上浮比例為20%。同時符合多種上浮情形可累加上浮比例,最高可上浮110%,即個人最高可貸126萬元,家庭最高可貸231萬元。
與此同時,深圳住房公積金貸款調整最低首付款比例,購買商品住房不再區分首套和第二套,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調整為20%;購買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15%。多子女家庭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適用首套房政策。異地貸款取消戶籍和首套房限制,異地繳存職工,無論是否具有深圳戶籍,只要滿足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在深購買首套或第二套商品住房,都可以在深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從原本賬戶余額的14倍提高至16倍。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我市住房公積金利息補貼有關事項的通知》,提高了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銷戶時可享受的額外利息補貼比例:累計繳存年限在1(含)至5年,補貼比例從5%提高至10%;累計繳存年限在5(含)至10年,補貼比例從8%提高至15%;累計繳存年限在10年及以上,補貼比例從12%提高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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